相关高职院校、职业本科院校,课题申请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对美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加快推进高职院校美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文化素质教指委”)联合高等教育出版社启动“2023年度高等职业教育美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方向
1.课题以《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2023年度高等职业教育美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为依据。
2.具体确定选题时不能将《指南》中所发布的选题作为申报课题名称,应根据《指南》及课程教学中的实际问题选定研究主题,并聚焦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细化课题研究目标、方向,注重研究方法和研究主题的契合性。
3.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课题申报条件及要求
1.优先支持多校联合申报课题,多校联合申报时须有明确的牵头院校。
2.课题申请人/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能够承担具体研究任务,并具有一定组织实施能力。
3.每个课题限报1名负责人。
4.每位负责人只能承担1项课题,不得同时负责多项课题。
5.每个单位限申报2项以内课题。
三、课题经费资助及评审费说明
1.课题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2.课题的申报、评审、验收等所需经费由文化素质教指委筹措解决,不收取申报费、评审费。
四、课题申报流程及要求
1.《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2023年度高等职业教育美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以下简称《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由课题负责人填写,一式三份,A4纸打印。申报人须将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立项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9层,收件人:李聪聪,13810515275;《立项申报书》电子版Word文件发送至licc@hep.com.cn。
2.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
3.文化素质教指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立项课题进行评审、认定,通过评审的课题正式立项,由教指委发布立项通知。
4.批准立项的课题,文化素质教指委将进行编号,并下达《立项通知书》。
5.所有申报材料及课题成果必须保证原创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有不当引用、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将被取消评审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道德与法律后果。作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使用权,主办方有权使用作品进行图书(数字)出版、媒体报道、公开展览等公开展示,提交申报书则视为认可本声明。主办方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可咨询主办方。
五、课题完成时限、成果验收及评审
1.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自收到立项通知起,至2024年8月底进行课题验收。
2.课题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或融媒体资源等。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2023年度高等职业教育美育教学研究课题”字样(含课题名称和编号)。
3.获准立项的《立项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请人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4.文化素质教指委将组织专家,对正式立项的课题进行评审和验收。
六、联系人及方式
1.文化素质教指委秘书处
金淑芳,0755-26731246。
2.项目秘书处:高等教育出版社
李聪聪,010-58582126,13810515275,licc@hep.com.cn。
附件:
1.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2023年度高等职业教育美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docx
2.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2023年度高等职业教育美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doc
3.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职业教育美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